天尚法评|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新规评析 - 上海天尚律师事务所 Tiansun Law Firm

天尚法评|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新规评析

《天尚法评|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新规评析》的PDF格式下载

导语

众多海内外明星艺人在各大城市轮番上演精彩演出,演唱会、音乐节成为了这个夏天最热门的活动之一,这些活动不仅为公众提供了丰富的文化娱乐选择,还推动了相关产业的繁荣。然而高价炒票,倒买门票、非理性追星,不文明观演等问题始终伴随而生。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7个方面提出24条具体要求,不仅有力解决了上述难题,也给演出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

本篇文章将就《通知》中的重点内容与读者共同分享。

01

强化演出审批风险评估

作为一场演唱会的开端,演唱会的审批一向是最大的“难关”,因此,举办演唱会一般都要提前两三个月准备申请审批工作。演唱会审批,主要将严格审查举办单位的资质文件、演出内容、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本次《通知》明确提出演出活动在审批前需要经过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属地公安机关风险评估和综合研判。而演出举办单位也有义务在申请活动举办前,对可能出现的票务销售、现场管理、网络舆情等方面的风险开展自评并提交审批。强化演出审批的风险评估,在当下演唱会市场蓬勃发展的时期,无疑是具有极大的保障作用。

关于如何进行风险评估,本次《通知》明确要求在传统的人、事、物、场等评估要素基础上,新增对网上热度、舆情反应、网民评价等网络特征风险评估的要求。这就意味着,演唱会有关的舆论及网络风险将成为主办方和监管单位要考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演唱会举办的网络舆情风险过高,则可能会导致演出无法通过审批。

02

“强实名制”购票及入场

以往演唱会举办时,黄牛的囤票、炒票、倒票等都成为了困扰市场的乱象。“高价票”乃至“天价票”的消息层出不穷,不仅影响了观众的观演体验,也对整个演出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根据《通知》第(八)条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每场演出每个身份证件只能购买一张门票,购票人与入场人身份信息保持一致。

通过该种实名购票+实名入场的“强实名”制度,将有效地解决以往黄牛大量囤票进而高价炒票、转手倒卖门票并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的问题,确保门票以正常的价格流入到真正有需求的消费者手中。此外,在该强实名制购票及入场措施实施过程中,《通知》亦明确要求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销售平台应当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这一规定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03

建立退票机制

消费者在购买演唱会门票时,一般均能在票务平台上看到这样的提示“票品为有价票券,非普通商品,不支持退换”。有的消费者购买完门票后,若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按时前往演唱会而向票务平台要求退票时,也无法获得有效解决。前段时间,互联网平台就出现过票务平台因拒绝退票而遭海量投诉的话题舆情,退票难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内容。实际上不支持退票的机制,实属平台的霸王条款,涉及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此情况,可见《通知》第(九)条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

同时,第(十一)条提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明示其授权的票务代理机构,引导消费者从合法渠道购买门票。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告知消费者购票、入场和退票规则。

 上述规定,明确了大型演出活动的举办单位及其授权票务平台建立退票机制、退票规则的义务,同时为了保障举办方及票务平台的正常售票经营,要求举办单位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平衡了各方的利益。该规定将有效解决目前众多消费者面临的退票难问题,减少主办方及票务平台在售票方面的投诉和不良舆情。

04

售票比例不低于核准观众数量的85%

演唱会抢票难,除了因演出市场不停出现的囤票、捂票等问题,个别演出商与“黄牛”勾连炒票,以及一些未面向社会公众公开销售的门票包括工作票、赠票的存在,客观上也导致演唱会市场门票供需差距较大。

为了平衡社会公众利益,并遏制相关演出市场的乱象,2017年文化部曾发布《文化部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其中就明确要求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经营单位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营业性演出门票数量,不得低于公安部门核准观众数量的70%。

本次《通知》更是明确将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门票数量由原先的70%提高到85%这一极高的比例,而对其余15%的门票,亦要求应当在演出前24小时进行个人信息绑定,做到“实名绑定、实名入场”。

通过压缩“内部票”和“业务票”,强制”公开售票比例”,将票务市场的销售推向公开化、透明化的趋势发展,可以让更多的观众有机会在公开平台上购买到门票,极大的改善演出门票供需紧张的问题。

此外,针对提高公开售票比例这一规定,本次《通知》中还制定了其他相呼应的措施,包括要求演出举办单位及演出票务销售平台将大型演出活动的票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演出项目的名称、演出时间、演出场次、门票数量、票务销售方案、票房收入等信息)实时传输至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

对演出票务情况实时监管和查验,避免演出单位及票务代理机构暗箱操作。对于面向公众销售门票数量低于核准数量的85%的演出举办单位及票务代理机构,监管机构也已经明确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即依法认定为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一旦认定为失信主体,那么后续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的许可审批将会受到极大影响,这一措施可谓是抓住了演出举办单位的痛点,相信将极大的改善演出市场的诸多乱象。

05

加强演出安全保障

这些年,演出过程中,因演出现场舞台问题、设备问题等导致艺人受伤等安全问题屡见不鲜,前不久,周杰伦天津演唱会,就被传疑似因舞台设备故障而“受伤”,虽已被经纪公司辟谣,但仍然引起了歌迷们的极大担忧。今年以来,演唱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演出现场的安全问题更应当加强重视和管理。

本次《通知》对演出安全管理上再次明确要求在责任主体上,明确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演出举办单位应当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建立并完善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该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演出举办单位即为演唱会的安全责任主体,并对演出安全工作承担主要责任。在监管力度上公安机关要加强大型演出活动现场安全监管,指导演出举办单位强化事前安全评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保措施,配备安检设备,严格对进入现场的人员、车辆、物品进行安全检查,配备足够安保人员,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公安机关依法对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责令改正,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突发事件。

安全管理作为一场演出的头等大事,只有压实责任主体,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加强演出现场管理以及相应的惩罚力度,才能更好的保障演出活动的安全有序开展,从而为观众提供优质的观演体验。

结语

演出消费无疑是文旅消费复苏的发动机之一,从各地披露的数据看来,演唱会的举办为演出城市的旅游经济带来了极大经济效益。今年,无数歌迷为一场演唱会奔赴一座城市的模式在各地上演,带动的不仅是演出市场的回暖,更是带动了当地文旅消费整体回暖。本次《通知》的出台将有效改善演唱会市场的诸多乱象,为演出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取消

关注天尚微信公众号获得最新资讯

扫码支持
天尚律师事务所